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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31 16:32  

 

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陕教技办2024〕4 “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等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场所及其所属设施。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确保无错误、无遗漏。

以最小物理建筑空间且相对独立的实验室为单位,以危险源风险防控为重点,根据《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讨论稿》,将实验室内的危险源按照类别和可能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辨识、分级评估,进而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三、工作内容

(一)危险源分类

根据实验室危险源的特征,将危险源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和其他类,共5个类别。

(二)风险分级

各类别危险源安全风险由高到低分为一级(重大风险)、二级(高风险)、三级(中风险)和四级(低风险)共四个等级。

(三)等级确定

综合实验室内各类别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该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

(四)分级分类安全管理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和危险源分类,进一步细化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等,落实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安排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采用各单位初评、学校认定、动态调整、联动管理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初评

1.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讨论稿》(附件1)及《学校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标准及相关名录》(附件2)对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填写《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3)。

2.各单位初审认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组织专家依据“管理办法”对实验室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各实验室类别和级别,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4)。

(二)学校认定

各单位初评的基础上,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于2024年6月初,从危险源分类、分级的全面性、科学性、精准性等方面,对初评情况进行复核,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动态调整

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后,需由该实验室所在单位统一制作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参考模板另行发布)。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和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动态调整。当实验室的使用功能、研究内容和设备数量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四)联动管理

学校、各单位和实验室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联动协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各项工作要求。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7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3)《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9240729@qq.com,《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6室

 

附件:1.《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讨论稿)》

2.《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标准》

3.《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

4.《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1).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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