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整洁,按照《榆林学院危险化学品暂行管理办法》《榆林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相关单位依照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集中存放,并对危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1、各单位需统计所属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具体名称、编号、类别、所含主要污染物、数量及质量等信息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统计所需要的新废液桶数量(25L)。由我处汇总至处置公司,审核确定流向后方予以处置;
2、根据处置公司要求,危险废物包装需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名称危险类别、危害性等信息,标签不明的一律不子接收;
3、原则上未统计在申请表内的危废不予接收。
请各有关单位请填写《榆林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申请表》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蔺韬处(电话15389122725)。收集后的危险废弃物请在安全场所临时存放保管,我处拟于下周对所收集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统一送专业公司处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