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重点实验室:
2023年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
2.放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贴上封条;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3.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4.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5.加强对维修、改造和基建施工等人员的管理。假期期间,外来人员来校进行施工、维修等工作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并将外来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登记备案。
6.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做好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信息至有关单位。
7.若放假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需填写《榆林学院实验室假期使用申请表》,并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请各单位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榆林学院实验室假期使用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于2023年7月15日下午五点前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蔺韬。
联系人:蔺韬 联系电话:0912-3513890手机:15389122725
国资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