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系统中仪器设备信息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榆林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复查专家组反馈意见及资产管理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信息,加强仪器设备的精细化管理。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明确资产卡片信息,修改或补填仪器设备的存放地点(具体到房间号)及使用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积极协助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在资产系统中建立三级目录:
二级单位名称
建制实验室名称
具体实验室名称(房间号)
例: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实验室
化-化工热力学实验室2s111
化-化工仪表自动化实验室2s112
......
2、明确“存放地点”和“使用人”:
在资产卡片中设备的“存放地点”选项处补填正确房间号,“使用人”选项处补填正确使用人。
此项工作涉及到我校本年度的本科合格评估,仪器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是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8日前完成。
(注:建立三级目录请联系国资处高雪寒,补填或修改资产卡片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联系人:高雪寒:15353180919
刘 寰:1880912826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