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全面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我校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全面核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核查,全面摸清底数,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转。
二、 组织方式及具体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2月9日至15日)
各单位负责人牵头,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形成自查材料备查。
(二)学校实地检查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9日)
国资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三)市级各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2021年12月份)
(四)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31日)
逐项整改,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并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做到不整改完毕绝不销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