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陕纪办函〔2021〕139 号),对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 号)标准,对学校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学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成立了榆林学院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主管国资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基建处、后勤处、离退休工作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2021年4月份出台《榆林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暂行)》和《榆林学院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榆林学院校办发〔2021〕6号),2021年9月份下发《榆林学院2101年秋季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021年10月12日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入各部门院系,按照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人数对办公用房进行一一核查,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标准,对行政部门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合署办公后交回学校的6间空置办公室,对院系办公用房逐一核查,明确区分业务教学用房与办公用房,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
学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台账,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办公用房,促进我校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