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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办公用房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推进会
2021-04-07 17:13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陕纪办函〔2021〕139号)文件精神,推进办公用房使用规范化管理,2021年4月6日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召开了榆林学院办公用房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推进会,学院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院系、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资处韦随才处长传达了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陕纪办函〔2021〕139号)文件精神,他强调了本次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他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加强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本单位办公用房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调配、集中安排、定额配置、超额腾退”的原则,合理确定校内各部门的行政办公用房数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随后,马惠副处长详细解读了《榆林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暂行)》的各项条款和《榆林学院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标准,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和离退休人员占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汇总数据,建立台账,总结经验,上报结果。

最后,纪委相关负责人着重强调,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对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整改标准,扎实做好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严禁等待观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发生,坚决杜绝搞变通、做虚功、走过场。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即查即办,严肃处理;对隐报、瞒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客观条件允许整改却拖延、拒绝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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