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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1-14 14:41  

各院系、中心、重点实验室:

2021年寒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各实验室的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泄漏等各方面涉及安全事项,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的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盲区”。国资处以抽查的形式对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3.放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贴上封条;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4.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5.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6.加强对维修、改造和基建施工等人员的管理。假期期间,外来人员来校进行施工、维修等工作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并将外来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登记备案。

7.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做好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信息至有关单位。

请各单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1年1月14日前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216办公室。

联系人:刘寰 联系电话:0912-3513890 手机:18809128266

国有资产管处

2021年1月12日

附件【附表1 榆林学院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表2 榆林学院实验室值班记录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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