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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9-14 14:55  


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源头把控、过程监管、末端严控”的原则,现要求如下:

1、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体系。根据“谁使用、谁主管、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领导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是主要领导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实验室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申购、使用、存放、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源头把控。严格执行管控类危化品“实验室-院系-学校”三级申请审核管理制度。

① 各实验室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要严把试剂采购关,认真填写《榆林学院易制毒化学品购置申请单》、《榆林学院易制爆化学品购置申请单》,说明购买原因、安全使用及保管措施等。

② 单位安全负责人要严把申购审核关,确保学院实验室设施设备能满足拟购“管控类危化品”的存放与使用要求。同时,仔细复核申购材料,对于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申购需求,要予以驳回。

凡未经审核手续,私自购买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一律由违规者自行承担。

3、过程监管。各单位对实验室管控类危化品存储、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申请审批材料、使用登记台账、药品存储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日常教育等。

4、末端严控。实验室对危化品废液应严格遵循化学性质不相容原则,避免混放乱放,要进行科学分类存放;“实验室危险废物”要按照学校要求规范临时储存,待学校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定期处理。

5、加强硬件建设。涉管控类化学品的科研实验室需进一步加强试剂存放设备设施与实验环境的建设,不断优化实验室管理制度与运行细则,保障管控类试剂的存放使用安全可靠。

6、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凡涉危险化学品的各单位应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相关学习教育记录应留档保存。

7、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台账。各单位做好对实验室现有危险化学品的清查登记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台账做好各类化学品的分类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4日

附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doc已下载
附件【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18年版).doc已下载
附件【榆林学院易制爆化学品购置申请单.doc已下载
附件【榆林学院易制毒化学品购置申请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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