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陕西财政厅《关于加强省教育厅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陕教财办〔2015〕11号)文件精神、及陕政办函〔2019〕17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各单位所有经费中涉及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小型工程项目单项采购超过最低标准的必须实施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要求无预算不招标,无招标不支付。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请各单位尽快联系财务处上报2020年度采购预算项目,并录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系统中。未录入系统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
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
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
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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