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下发的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二、组织实施
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安排,主管实验室建设的院长或主任负责实施,实验秘书和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
二、报送方式
1、报送内容:根据文件要求,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专任实验人员表(基表五)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高校代码:榆林学院11395);
2、各上报表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8-2019学年。
3、所有数据填报以学校文件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单位,若实验室下设有分室,由各实验室对分室数据审核汇总,以院系为单位上报;
4、请于2019年9月4日前将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到769240729@qq.com;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审定汇总后,将数据导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生成上报表,经学校确认上报。
联系人:刘寰(固话)3513890 手机1880912826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