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专项工作会议纪要
(第4次)
榆林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3月15日,副院长张富林召开了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会议。会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我校目前实验室管理情况,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省市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
会议传达了《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高教办〔2019〕1号)、《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及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榆安委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
二、 安排部署实验室安全工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运行机制。全面修订榆林学院各类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制度,重点修订、完善和细化实验室
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尽快出台《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榆林学院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二级单位尽快完善相关二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2.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职责。各二级单位内部的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具体到人的责任体系,严防责任落空。各院系要围绕此次安全工作任务,仔细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并达到检查要求,要按照文件要求撰写《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填写《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严格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实验室安全问题反馈渠道的畅通。
3.强化危险化学品管控,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涉及的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废液、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实施精准管控;同时还要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
4.实现实验室安全全覆盖。在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同时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除陕西省低变质煤洁净利用重点实验、陕西省陕北矿区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陕北绒山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个省级科研平台以外,其余的市级、校级科研实验室要按照教师专业归属单位进行管理,另外省市合作的煤焦油精细化加工实验室等其他和外单位共建的实验室也要按照学校要求同合作院系共同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
5.成立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国资处和二级单位要加大实验室安全的检查力度,相关职能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三、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会议要求在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责任书》后,各二级单位要及时与各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压力和责任传递至具体的使用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出席人:张富林 张 雄 常占仁 亢福仁 韦随才
陈梦涛 加建斌 拓耀飞 闫 龙 李红卫
马晓莉 贺智利 白 炜 薛笑丛 孟 强
高谋洲 高明有 张柱华 亢 雄 李 健
高宏飞 杜修山 李 锋 魏美华
记录人:刘 寰
分送:校领导,有关部门。
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