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年寒假将至,根据《榆林学院校园安全专项会议纪要》( 2019年第1次)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各实验室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泄漏等设施,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的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盲区”。
3.放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4.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5.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6.加强对维修、改造和基建施工等人员的管理。假期期间,外来人员来校进行施工、维修等工作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并将外来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7. 放假前,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将值班安排表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假期值班人员要做好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值班记录,各部门可下载附表1《实验室值班记录表》使用。
请各部门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于2019年1月17号17:00前将纸质版(主管院领导签字盖公章)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刘寰老师。
联系人:刘寰 联系电话:0912-3513890 手机:18809128266
附表1 《实验室值班记录表》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