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中心:
为做好2017年榆林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32号)要求,现将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1、报送内容:我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其中基表1、2、7和综表一由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院系配合;基表4由教务处完成;基表3、5、6由各院系及研究中心完成。其中基表3涉及的院系包括陕北绒山羊研究中心、生命科学研究院、化工院(包含化工研究中心);基表5基表6包括所有院系及研究中心、高校代码、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各上报表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6-2017学年度(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所有数据填报以学校文件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单位,若实验室下设有分室,由各实验室对分室数据审核汇总;以院系为单位上报。
4、院系报表经填报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7月16日前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审定汇总后,将数据导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生成上报表,经学校确认上报;
5、表格及填表说明请在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院系上报时,应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013646242@qq.com
6、院系应将报表纳入实验室档案进行管理;
7、请院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如实、规范填报,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同时由于此项工作每年都要进行,因此请各院系注意做好日常的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