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加强省教育厅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陕教财办〔2015〕11号)有关精神,各单位计划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无预算采购,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均属违规采购。学校将对所有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一般设备预算申报、采购工作,请各单位尽快申报本单位2017年一般设备采项目,认真填写项目申购计划表。未上报的2017年度一般设备采购项目,一律不予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和要求
1. 一般设备采购项目包括各院系、各部门数量较大的办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购置项目,一般办公设备请填写《榆林学院一般设备计划购置申请表》,其他建设项目请填写《榆林学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请报告》。
2.各单位申请的项目要详实,要有详细的设备清单和预算金额,整个项目是一个完整的。
3.各单位所报项目必须与教学、管理相关,为近期可实施的项目。
4.一般设备计划购置申请资金额度和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请额度不得低于五万元。
二、上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采购与招标科;
联系人:张国涛 电子文档发至(153031844@qq.com);
相关表格在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下载;
三、 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未按时间上报的项目不予考虑;
2.各单位在填写申报表格时,严格按照要求根据实际需求如实填写;
3.申报表格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
5、凡未列入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