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建设绿色、环保、安全、整洁的实验室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和科学素养,根据《榆林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和《榆林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暂行管理办法》,现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做如下要求:
一、实验室废弃物存储要求
1、实验室要规定废弃物临时存放区域,地面、墙面要张贴标志标识,收储器具要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实验室化学废液收集处理规范》、《实验室化学固体废物处置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相关标志标识由学校统一印制,各学院到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
地面划定区域,粘贴安全警示胶带。区域面积以能放置存储器具为宜。墙面张贴《规范》和有关标志标识。建议《规范》张贴距地面高度1.5-2.0米,分类标签张贴高度距地面1.2-1.5米,详见后附图。
2、学院(中心)集中存储场所按上述规定管理。
二、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要求
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固、生物污染物按要求分类收储。严禁随意向下水管道倾到废液。
2、学院对实验室临时废弃物集中存储、分类存放。各单位集中收储的废液、废固由学校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环保回收公司定时转运和处置。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师生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实验室日常检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临时收储、存放、集中收储和转运管理工作。
2、学校拟在11月份开展全校实验室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各学院(中心)要按相关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正常开展。
联系人:马惠 刘晓旭 联系电话:3526381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