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中心:
为做好2016年榆林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0号)要求,现将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1、报送内容:我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其中基表1、2、7和综表一由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院系配合;基表3、4、5、6由院系完成。高校代码、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各上报表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5-2016学年度(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3、所有数据填报以学校文件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单位,若实验室下设有分室,由各实验室对分室数据审核汇总;
4、院系报表经填报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7月1日前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审定汇总后,将数据导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生成上报表,经学校确认上报;
5、表格及填表说明请在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院系上报时,应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6、院系应将报表纳入实验室档案进行管理;
7、请院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如实、规范填报,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同时由于此项工作每年都要进行,因此请各院系注意做好日常的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8、榆林学院实验室管理群QQ号码:438895111。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1、陕教高办【2016】20号 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实验室设置一览表
3、填表说明及报表样表
4、2015年院系实验室上报数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