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了确保房屋财产安全,请各院系(部)、各部门寒假前认真组织房屋财产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寒假期间房屋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寒假期间办公场所、职工宿舍人员离开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
二、做好房屋水、电、气的安全管理
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尤其是东五号楼住户,要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和天然气泄露的发生,严防由此引发事故,彻底杜绝火灾、水灾事故隐患。
三、做好财产的保管工作
各单位在放假前做好财产安全检查工作,保管好所属财产,确保财产安全。
联系人:高亮 电话号码:13991090121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