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中心:
为了保证下学期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要求各院系(中心)寒假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集中维修与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榆林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各院系自行组织完成常规仪器设备的一般性维修。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由院系(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榆林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实施。
3.免费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维修,由使用单位联系供货商解决,必要时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给予协助或督促。
4.语音实验室、录播教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等公共平台的仪器设备维修,由仪器设备科组织完成。
6.多媒体教室的维修维护,由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组织完成。
望各院系接到通知后,组织安排此项工作。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