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
为了保证下学期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要求各院系(中心)暑假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集中维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榆林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请各院系自行组织完成常规仪器设备的一般性维修。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由院系(中心)进行核准后,需详细填写《榆林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实施。
4.免费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维修,由使用单位联系供货商解决,必要时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给予协助或督促。
5. 语音实验室、录播教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等公共平台的仪器设备维修,由仪器设备维修服务中心完成。
望各院系接到通知后,自行组织安排此项工作。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