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
榆林学院国资处 2019年6月4日
生命科学学院、陕北绒山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号)文件精神,2019年5月,国资处组织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处、基建处对你部门进行了实验室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实验室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和问题,请按照我处反馈意见和《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处理意见反馈表》及时进行整改解决。
反馈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具体到人的责任体系,严防责任落空。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教学、科研实验项目需请根据《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实验活动,同时院系应建立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健全风险评估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成立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动物伦理委员会,并将成立情况报国资处备案,并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物安全检查表》于2019年6月10日前提交国资处;
三、要求定期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并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一次),需有记录;
四、部分实验室的吊灯、吊扇年久失修,存在掉落危险,请进行整体的安全排查,并形成具体的解决方案,报送国资处;
五、部实验室门为木门,不防火且向里开,请进行统一排查,并形成具体的解决方案,报送国资处;
六、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台账,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
七、1号实验室外墙部分墙砖脱落,请并加强监控,并及时与基建处沟通进行修缮解决;
八、部分实验室人员短缺,请优化实验室人员结构,如确系需要实验室人员,可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请生命科学学院、陕北绒山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国资处。国资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院系实验室考核项目。
附件1: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反馈意见(生命科学学院)
附件2: 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反馈意见(绒山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资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