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实验室安全
专项整改通知
榆林学院国资处 2019年3月27日
生命科学学院、陕北绒山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号)、《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及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榆安委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牧发〔2018〕70号)中的检查要点,要求你俩部门配合完善实验室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完善我校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尽快成立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动物伦理委员会,并将成立情况报国资处备案,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逐步加大人员培训与管理,改善实验室环境,做好实验室记录、档案和实验室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菌(毒)种和样本的储藏、管理。在此项工作整改过程中,国资处、教务处、科研处将积极配合并支持工作的开展。具体整改要求参照附件1。
国资处 教务处 科研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项目